摘要:文章介紹了餐廚垃圾的產生和危害,以及目前國家及地方在餐廚垃圾處理方面頒布和制定的指導性文件、政策性法規、及行業標準。通過總結蘇州、寧波、西寧、烏魯木齊等城市在治理餐廚垃圾過程中的經驗,結合這些地區在餐廚垃圾處理方面的地方法規、收集運輸系統、無害化處理體系的建立過程,通過分析思考,提出了適用于一般城市的關于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過程系統性的工作框架。指出了餐廚垃圾處理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并對未來如何推進和完善餐廚垃圾處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議,對政府未來的決策具有一定程度的參考意義。
關鍵詞:餐廚垃圾;國家政策;地方法規
中圖分類號:X32 文獻標志碼:A doi:10.3969/j.issn.1003-6504.2011.12H.097 文章編號:1003-6504(2011)12H-0405-05
廚余垃圾是指食物殘余和食品加工廢料;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1]。
廚余垃圾多油脂、高脂肪、高蛋白,油脂含量及鹽分遠高于其他有機垃圾,收集運輸成本高,處理難度大。上述特性導致了廚余垃圾中富含的有機物在溫度較高時很快會腐爛變質,產生出大腸桿菌等病原微生物,廢棄在各類泔水中的餐廚廢棄物也容易受到鋁、汞、鎘等重金屬以及有機化合物、苯類化合物的污染。如果直接喂養生豬會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
廢棄食用油脂主要為飯店產生的老油和廚房隔油池中的地溝油。廢棄食用油脂經過多次反復油炸、烹炒后,含有大量致癌物質,如苯并芘、黃曲霉素等,長期使用會引起慢性中毒,易患肝癌、胃癌、腸癌等疾病[2]。
1國家相關政策
國家對于餐廚垃圾的“無害化、資源化”處置非常重視。近年來,國內大中型城市開始對餐廚垃圾的資源化利用進行嘗試。經過探索,初步形成了寧波模式、西寧模式、蘇州模式、上海模式等餐廚垃圾的資源化利用模式。由于餐廚垃圾處置是一個涉及民生的公益項目,所以幾種模式雖然具體運作方式不盡相同,但共同的特點都是“政府唱主角”。繼北京、上海、蘇州、寧波、重慶、西寧、烏魯木齊等十多個城市推出了相應的管理辦法之后,針對“地溝油”等餐廚垃圾的技術標準已經著手制定,而國家層面的《國家餐廚垃圾管理條例》也將適時啟動。2009年11月26日上午,《餐廚廢油資源回收和深加工技術標準》編制工作,在北京工商大學化工與環境工程學院啟動。這是中國第二個專門針對餐廚垃圾的國家標準。此前,第一個餐廚垃圾國家標準———《餐廚垃圾資源利用技術要求》已經報批國務院。這將結束“地溝油”回收利用無章可循的局面,并與計劃制定的《國家餐廚垃圾管理條例》一起,逐步搭建起一套對餐廚垃圾無害化、再利用和資源化的政策體系。
2010年5月4日,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四部委聯合下發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1020號,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選擇部分具備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條件的城市或直轄市轄區進行試點,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餐廚垃圾處理工藝路線,形成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產業鏈,提高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
2010年7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36號,在該文件中明確了要建立市(縣)長負責制,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建立健全全程監管和執法聯動機制,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并要求各部委盡快確定試點城市名單,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并在全國推廣。
2010年12月30日,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五部委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區)初選名單及編報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3312號(附件4),初步選擇了北京市(朝陽區)、上海市(閔行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等33個城市(區)開展前期試點工作,要求備選城市(區)編制餐廚垃圾處理實施方案,屆時將對所報方案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列入對外公布試點城市(區)名單。
2典型地方模式
2.1蘇州模式
2006年12月,蘇州市政府制定了《蘇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草案),開始了餐廚垃圾處理的試點與探索。2007年,蘇州市政府與清華大學合作申請了國家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撐項目“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的關鍵技術與示范研究”,餐廚垃圾資源化子項目是該項目的主要組成部分。該項目位于吳中區靜脈環保產業園內,由蘇州潔凈廢植物油回收有限公司投資,2009年年底建成了一座日處理量100t的餐廚垃圾資源化終端處置設施。2010年2月正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