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市場化按經營模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1)單項目承包模式;(2)PPP政企合營模式;(3)項目一體化模式。下面環境司南對這三種模式對比分析,以期對國內的環衛市場化運營模式有更直觀的認識。
單項目承包模式
模式介紹
環衛主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標競爭,與中標環衛服務公司訂立承包經營合同,由環衛服務公司在約定的期限內對合同約定的環衛服務內容進行經營管理,并承擔經營風險及獲取企業收益。
政府是投資主體,企業是運營主體,作業經費來自政府購買服務,環衛主管部門根據環衛服務公司的考核結果進行付費。
模式特點
服務規模小,準入門檻低,對承包企業要求低,容易出現惡性低價中標。另外,多家小企業分區管理,導致管理體系不統一,作業質量不統一,考核標準不統一,政府一次性投入高。
模式規模
5000萬元以下。
項目周期
項目周期較短(一般3-5年)。
項目風險
承包商注重短期效益,更換較頻繁,難以對項目進行長期投入,環境衛生服務標準及管理方式難以統一,服務質量難以保證,政府承擔風險高。政府作為監督管理者按考核結果對服務進行付費,做得好的公司可以適當延長服務時間(一般2年),不合適的保潔服務公司可提前中止合同或到承包年限后重新招標選擇其他保潔服務公司。
法律保障
法律完善。
政府監管
監管機關明確。
資產出資清算
產權不清的固定資產(比如原有車輛設備)可以采用租賃形式承包,無資產糾紛。
企業經營發展
企業自主經營,合法納稅,不需要融資發展。
合同簽署
責權利清晰。
人員接收
不接收事業編人員,只接收合同制人員。